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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城北片区快速路网及基础设施项目(开创路北延工程)路灯照明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时间:2022-10-22浏览: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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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城北片区快速路网及基础设施项目(开创路北延工程)路灯照明施工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城北片区快速路网及基础设施项目(开创路北延工程)路灯照明施工招标。

2、项目地点: 开创路北延(新业路~康庄大道段)。

3、项目规模:约400万元。

4、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北片区快速路网及基础设施项目开创路北延路灯照明标段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供配电系统、道路照明系统及配套施工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进行调整的权利。

5、工期要求:工期要求: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 年。

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3.1  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要求:

3.2.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  投标人须确保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4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  招标人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  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收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中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领取:

1.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2年10月 27  日18:00时前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2.领取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9室)。

3.联系电话:0515-68037733,18861981234。

五、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1楼

联系人:伏万祥

电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9室

联系电话:0515-68037733,188619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