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盐马路116号部分场地招租公告

时间:2025-04-30浏览: 作者:来源:盐城市新盐铁路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返回列表

一、招租项目

盐马路116号部分场地(一楼商铺,三楼办公区,四楼办公区)进行公开招租。

二、招租方式

按评估底价起,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全额付清年度费用。合同期为三年,租金一年一付。采用公开方式竞价,且对统一标准租赁合同内容认可。当报名人员为两家或以上时,采取现场竞价形式招租,并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当报名人员不足两家时,则采取商谈定价原则确定承租人(商谈价格不低于底价)。

三、公告期

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方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者是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其他组织;报名方应当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经营资质和财务能力。

(二)报名方需交纳保证金伍仟元,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待招租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签订租赁协议;

(三)报名人员参与竟拍,第一轮报价不低于底价;

(四)企业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体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个人投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拟经营业态信息。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本项目不接受与我司及所属集团有诉讼纠纷的单位及个人报名。

五、特别告知

(一)招租物位于高铁枢纽西广场负二层,使用面积59.85㎡(另赠送车库车位6个)。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自行至出租物现场仔细查看,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出租物以实际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实况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承租方若须改造出租物,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三)如出租方因政府职能机构、部门,以及政策性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租赁方对出租物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五)承租方自行处理出租物的相关经营手续,以确保其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

六、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王荣

(二)联系方式:18068897508

(三)地    址:盐城市高铁枢纽长途客运楼五楼


盐城市新盐铁路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出租资产情况明细表.docx

注:

1.盐都车站一楼商铺共计16间(可分开招租)。

2.盐都汽车客运站3层、4层(可分开招租)。

3.同等情况下,整体招租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