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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1、征集公告及评审办法要求中的业绩时间统一调整为“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调整为“投标时须同时提供中标公示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专业工程施工合同、总包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复印件或总包与专业分包的结算单,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合同金额及体量要求不变。
2、评审办法第五条入围确定规则第2条调整为“各专业类别按以下规则确定入围单位:各专业工程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名前10的投标人获得入围资格,最终评审合格的响应单位数量低于入围数量要求的则全数入围。”
3、响应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格式已调整,具体详见附件。
4、响应文件增加《合格专业承包分包商征集告知确认函》。
5、调整后的评审办法及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征集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盐城市交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