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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盐城交投集团职工健身活动室健身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公开竞价的办法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交投集团职工健身活动室健身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单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科悦商务中心。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盐城交投集团职工健身活动室健身设备采购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价采购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招标规模:约20.0万元。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到场,安装、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特殊情况下必须经过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交货。
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对应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8、质保期:2年,货物质保期内免费质保。(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88万元,招标人不接受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各单项报价限价详见采购清单,招标人不接受高于单价限价的投标报价。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2)投标人须自2021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供货业绩(类似供货项目是指健身设备供货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从2026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上级文件有规定免交、缓缴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须提供,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有效期:90天。
四、竞价文件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327室;联系人:单女士,联系电话:18951555687,邮箱450175119@q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竞价采购文件,投标人领取竞价采购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竞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竞价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18时00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
五、竞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1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1楼北侧评标室)。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竞价要求
1、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务必在上述竞价时间前携带下列资料到上述地点参加竞价,未按竞价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 投标承诺书;
1.2 法定代表人申明;
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4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5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6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7投标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8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1.9报价清单表;
1.10文件评标办法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所有材料应装订成册,并提供一份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档U盘,正本1份,副本2份。
2、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正、副本正文的内容和排版格式相同,标书封面右上角注明正、副本标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装在响应文件封袋内(封袋大小、数量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被信用服务机构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投标单位应支付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予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10%,中标人须以银行转账、电汇、网汇方式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保险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采购设备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无息退还。
1、报价方式: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报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和合计总价。
2、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中须含为完成采购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用、直接和间接成本费、材料损耗费、劳务费、清洁费、运杂费(含运输费)、装卸费、检验费、培训费、免费质保服务期内免费质保服务、管理费、税金、利润、风险费、成品保护费、不可预见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惠,招标人不另行增加费用。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最终结算时除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予调整。请各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将可能影响采购的所有不能满足的条件和因素都充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本项目结算时,供货量按实结算;除招标人调整项目内容或合同约定调整外,一律不调整中标固定综合单价。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包括各类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也需列入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并且精确到元、角、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安全、质量要求
项目实施必须确保安全,中标人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非招标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招标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理。若中标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项目进度时,招标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合同款时扣除。
十、评标办法
招标人在评标时,先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根据投标人的报价情况,采用一轮或多轮报价的形式进行竞价,投标人下一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中的最低价。竞价的结果以达到招标人的期望值(技术响应、质量和服务优且价格合理)且满足验收要求为原则,由竞价小组进行综合比较,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1名中标候选人。
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竞价小组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招标人的期望值,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
1、资格审查
竞价小组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材料进行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1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4文件评标办法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提供的其他资料。
竞价小组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提供上述材料,或上述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符合性审查
由竞价小组对响应文件中服务期、质量等承诺、内容完整性等方面进行符合性评审,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进行商务性评审。
3、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竞价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3)响应文件未改变竞价文件中不能改变的内容。
(4)对商务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进入竞价。
4、竞价
竞价小组与各竞价投标人进行商务报价竞价。竞价结果以书面形式,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竞价小组可以根据竞价工作的必要性、合理性,安排评审和竞价工作。
5、竞价小组推荐中标人
竞价小组以投标人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6、中选通知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公示媒介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ycsjtjt.com/),不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竞标文件。《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竞标人如有疑问,可在竞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直接致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51555687,邮箱450175119@qq.com)。
招标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5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89518615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向海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往南约150米高铁科悦商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单女士
电 话:18951555687